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,依據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」,房仲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6%服務費,依照目前市場機制,賣方收取4%服務費用、買方收取1%~2%的報酬,若標的超過億元以上的案件,個案收到的報酬,約僅介於1%~1.5%之間而已,就整體面向而言,房仲業大環境營運艱困,外在條件確實每況愈下,加上業界競爭激烈,服務費的收取早就落於3%到4%之間,更低於政府所制定的服務費報酬6%為上限。王應傑認為,現在萬物齊漲,如租金、印刷、包裝等等成本提升,房仲業生存嚴峻,此時若將房仲服務費往下修正,影響範圍深遠,將使業界哀鴻遍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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